各区发展改革局、财政局、林业园林主管部门:
根据《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》、《广州市绿化条例》规定,为加强我市城市绿化收费管理,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特制定《广州市恢复绿化补偿费收费管理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