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7月31日至10月30日,广州市审计局对我局主要领导同志2015年1月至2018年6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。我局于2018年12月26日收到广州市审计局送达的《审计报告》(穗审管报〔2018〕68号)。审计报告肯定了我局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林业和园林工作方针、政策,推动部门事业科学发展所取得的成绩,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,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。我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,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了整改。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示如下:
一、已完成整改的问题
(一)未按规定审核审批4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
整改方式:4宗建设项目所占用生态公益林地已补齐提交“占补平衡”承诺,印发《湛江市市政园林局关于落实建设项目使用生态公益林林地“占补平衡”的通知》(穗林业园林通〔2018〕563号)。
(二)未监督各区林业部门增补生态公益林399.90公顷
整改方式:将增补生态公益林399.90公顷报相关部门审批(穗林业和园林报〔2019〕45号)。
(三)对区林业主管部门执法监督不到位
整改方式:非法占有林地已立案处理,已缴纳罚款并对林地进行复绿。组织开展侵占林地资源违法违规建设整治工作专项行动(穗林业园林通〔2018〕628号)。
(四)变更苗木采购合同部分内容未经审批
整改方式:重新修订并颁布《局机关内部控制制度》(穗林业和园林通〔2019〕153号)。
(五)个别的合同签订前未按照规定办理审批
整改方式:所有合同签订前按照《湛江市市政园林局政府合同管理办法》规定办理审批程序。
(六)未制定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
整改方式:印发实施《湛江市市政园林局局长办公会议规则》(穗林业和园林通〔2019〕53号)。
二、部分整改的问题
个别房屋建筑物无偿提供下属企业出租
已整改情况:已收回部分租金并上缴市财政。
未整改原因:该企业正在清算工作阶段。
下一步整改措施:督促该企业开展清算工作,清算完成后将结余的租金收入全额上缴财政。
特此公告
湛江市市政园林局
2019年4月9日